合肥一男子银行卡内13余万元不翼而飞 被人分35次转走

办了一张银行卡,卡不离身,密码也没人知道,可是卡里的13余万元,却被人莫名其妙地转走了,就连银行似乎也是束手无策。合肥市方先生就遇上这么郁闷的事情。

市民:被人分35次转走13余万元

事情要从2015年9月份说起。当时,方先生在合肥市阜阳北路的一家农业银行内,办理了一张银行卡。此后的3个月内,方先生陆续向里存了不少钱。

“总共有14万元,存钱的时候是有短信提醒的,12月2日时是最后一次存款。”方先生说道。

但是几天之后,当他需要急用钱的时候,他突然发现,银行卡的钱不见了13余万元。那是2015年12月11日的下午,方先生在银行的自动取款机取钱,这时他才发现卡内只剩下8700多元。

在方先生调取的银行明细单上可以看出,从2015年12月9日至11日,方先生的银行账户被人分35次转走了13余万元,其中最大的一笔是12月11日转走的,金额为5万元。

让方先生非常纳闷的是,被转走了这么多钱,其间为何从未收到过短信通知呢?卡里的钱又是如何被无声无息的刷走了呢?

“我没有开通网上银行,密码也没有人知道。”方先生说自己年纪大了,也从来不会上网消费或者点击什么链接之类。

但是在方先生的交易明细单中可以发现,被取走的这35笔费用都是通过“支付宝”、“ 财付通” “顺丰快递” “银联代收”等第三方交易平台给转走的。“总共有8家第三方交易平台公司,来自浙江、上海等全国各个地方。”方先生说。

银行:目前追回两笔款项

为此,方先生曾多次到银行去讨要说法。1月16日,该银行工作人员表示,这是犯罪分子利用高科技手段通过网络异地取款的,至于犯罪分子是如何得知密码,又是如何屏蔽短信通知的,目前银行方面也不得而知。

“我们也正在追查,目前已经有两笔款项被追回。”该工作人员表示,方先生一笔5000元另一笔1000元的款项已经追回到账。

目前,方先生已经报警,警方已经介入处理此事。

律师:银行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虽然银行已经追回两笔款项,那么,在这起盗刷案件中,作为保管方的银行,需要承担责任吗?

12348法律援助热线的值班律师表示,储户余银行形成储蓄存款合同法律关系。方先生的银行账户被盗刷,银行是需要承担责任的。

“主要是因为银行系统设备无法识别真伪,银行方面是存在技术缺陷的。”该律师说,“应当认定银行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方先生可以起诉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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