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母亲不用为一只鸡腿放下尊严

让母亲不用为一只鸡腿放下尊严

531晚上,南京警方抓获一名小偷,却牵出了一段心酸的故事。一位母亲为病重的孩子过六一儿童节,到超市盗窃了一个鸡腿和两本书。办案民警发微信朋友圈称,这是自己抓过的最让人心酸的小偷。

六一儿童节,在这样一个孩子们开心地拆礼物,大人们互相调侃宝宝要礼物温馨节日里,这条新闻的出现,如同一滴水落进了一个沸腾的油锅,网友们为这母女一家的悲惨遭遇而动容,除了转发和议论,很多人自发向她们捐款——不到3小时捐款就超过了30万,病重的孩子也被安排进了南京军区总医院进行治疗。

一名小偷,却得到了社会的普遍同情,原因并不复杂。从法理上来说,这位母亲偷拿了一个鸡腿和两本书,尚未构成违法,在《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属于情节特别轻微;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从情理上来说,面对自己长期被病痛折磨的孩子,在六一儿童节到来时那样一个小小的、微薄的心愿,恐怕任何一位母亲也无法狠下心拒绝。更何况在面对民警为什么不偷多一点鸡腿的询问时,母亲的回答是,我就是为了孩子,不是自己吃。正如一位网友所说,一个人为钱犯罪,这个人有罪;一个人为面包犯罪,这个社会有罪。如果一个人为了生存去偷窃,比起站着说话不腰疼的苛责,我们整个社会更需要的是自省和关爱。

但同样,宽容、理解、关爱都不是可以为违法行为洗地的工具。母亲对孩子的爱值得歌颂,行为却不值得肯定,更不能上升为对超市老板、办案民警们的道德审判。换句话说,母亲因为家庭困难偷了一只鸡腿可以被法外容情,如果是为了救孩子的生命,入室盗窃,金额巨大,法律又该如何评判?7块钱的鸡腿可以原谅,如果是7千元、7万元、70万元,纵然我们能同情母亲的遭遇,理解她的行为,但法律又该如何自处?即使是少量的财物,这样的行为仍然要批评教育,超市不是慈善机构,如果大家在走投无路的时候,都去选择不告而取,超市的管理者又该怎么办?社会有情,可以让更多的人被温柔相待,法律无情,则是为了让所有人享受同等的公平。

从另一方面来说,在我们的身边,比这对母女的境况更窘迫更绝望的家庭、个体并不少见,在他们默默地恪守着规则、道德和尊严,和生活的巨大不幸苦苦斗争的时候,这位母亲的一时糊涂反而让她和她的家庭受到社会广泛的关注,让她的孩子有了被治愈的希望,如果这些家庭看到这条新闻,他们会怎样看待自己的境况,怎样打量这个社会?

现代社会,需要道德的包容,更需要规则的零让步。在法律面前,不论贫富,对就是对,错就是错,做错了事,情节轻的要批评教育,情节重的要依法处理,否则规则何在?公平何在?即使是想伸出援手,也最终要回到规则中来——捐款可以拯救一个家庭,还有千千万万个不为人知的困难家庭怎么办,他们难道仅仅靠大众的同情去改变生活?

更好的医疗保障,更合理的福利制度,更多的教育机会、工作机会,才是改变的基石和力量。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要求的,社会保障是普惠托底的民生问题,要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消除贫困是紧迫民生问题,要格外关注困难群众……只有把这些要求落到实处,才能让更多家庭真正得到保障,让更多的母亲不用为了一只鸡腿而放下尊严,让更多的人不用为了生存去对抗文明社会的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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