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合肥市环保局发布消息,中共合肥市委宣传部、合肥市环境保护局、共青团合肥市委员会决定,在全市广泛开展第三届合肥市“十大环保卫士”评选活动,获奖者将获得一定的奖励。
据了解,此次“十大环保卫士”的评选活动是为传递环保正能量、推动环保公众参与、倡导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社会责任感、提高全民环境意识,而特别鼓励市民挖掘身边环保典型人物。
从即日起至2015年5月10日止,只要满足评选范围及条件,都可以在市环境保护局网站(www.hfepb.gov.cn)下载申报表格。
此次申报“环保卫士”的单位和个人可直接向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申报推荐。申报时需报送申报表、个人身份照片(2寸电子版)和相关事迹材料1000字以内(一式三份)。
申报材料需要于5月10日前寄至:合肥市经开区繁华大道304号合肥市环境保护局415室,邮编:230601;联系人:夏云起、周家林;联系电话:0551—63508122;电子邮箱:hfhbxjbs@163.com。如有相关辅证的照片或视频,也可一并寄往以上地址。
附件:评选范围及条件
(一)评选范围
为我市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在生态环境领域具有感人典型事迹的、积极参与环保志愿服务的、支持环保公益活动的、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行为敢于较真并实施监督的,均可推荐为第三届合肥市“十大环保卫士”人选。
(二)评选条件
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评选。
(1)坚决拥护和执行环境保护政策,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环境意识,热心环境保护事业,积极支持并长期坚持参与环保志愿服务活动,自觉引导公众参与环保事业,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对社会公众具有明显的带动、导向和示范作用。
(2)在我市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其行为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或向政府建言献策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具有较好的社会影响。
(3)加强环境管理,主动承担环保社会责任,节能减排、污染治理措施扎实,实施清洁生产工艺、资源循环利用,各项污染控制指标达到国内国际先进水平,生态环境优美净化,成为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践行者,模范带头作用强。
(4)长期工作在环境保护基层一线,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恪尽职守,任劳任怨,为环保工作做出突出贡献。
(5)业务素质过硬,积极探索新常态下环境保护工作新模式,及时解决生态环境保护中的突出问题并取得明显成效。
(6)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环保系统各项廉政建设规章,廉洁从政,秉公执法,清正廉洁,不徇私情,自觉抵制不正之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