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三季度合肥城镇居民人均收入24096元

前三季度合肥城镇居民人均收入24096

国家统计局合肥调查队昨天发布前三季度合肥市城镇居民收入情况分析,合肥居民收入继续保持平稳增长。前三季度,合肥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096元,较上年度同期增加2050元,同比增长9.3%

   收入总量和增速均高于全国

   据国家统计局合肥调查队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数据显示:前三季度,合肥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096元,较上年度同期增加2050元,同比增长9.3%。总量分别高出全国、全省平均水平584元、4001元;增幅分别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0.90.7个百分点。

   居民家庭四项收入全面增长。其中,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增长较为平稳,转移净收入、财产净收入增长比较明显,同比增长11.2%13.9%。工资性收入仍是居民收入的主要来源。合肥市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3983元,同比增加1110元,增长8.6%,占总收入的比重为58.0%。作为合肥市城镇居民家庭收入的第二大来源的转移净收入,前三季度人均4630元,同比增长11.2%,占总收入的比重为19.2%。人均经营净收入4171元,同比增长8.2%,占总收入的比重为17.3%。人均财产净收入1313元,同比增长13.9%,占总收入的比重为5.4%

   工资调整使得收入小幅增长

   在分析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时,统计部门表示,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和公务员工资调整使得工资收入小幅增长,合肥市最低工资标准提高至1520元,同比增长20.6%

   此外,今年6月份起,全省调整公务员基本工资标准,同时将部分津贴补贴纳入基本工资。调整后,职务工资标准由现行的340元至4000元分别提高到510元至5250元;级别工资各级别起点标准由现行的290元至3020元分别提高到810元至6135元,其他各级别工资档次标准相应提高。

   政府扶持增加居民其他收入

   在工资收入增长的同时,得益于各级政府继续加大对社会弱势群体的转移支付,提高养老保险标准,合肥城镇居民转移净收入也在增加。2015年,合肥市在省定基础上,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10元,提标40元。

   扶持政策也是经营净收入增长的动力。近年来,在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大环境下,私营及个体企业的准入门槛逐步降低,创业环境进一步改善,极大地调动了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积极性,个体私营经济得到发展。

   除此之外,投资理财多元化也促进了财产性收入逐步增长。随着城镇居民金融资产的积累,证券市场的逐步完善,居民家庭投资理财意识日益增强,投资收入不断增长。今年6月份以来,随着合肥取消房产限购政策的出台,楼市逐渐回暖,从而带动了房租和虚拟租金的不断上涨,城镇居民家庭房租收益不断增加,财产净收入呈多元化增长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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